5月30日上午10點30分,一年輕女子在武漢地鐵4號線列車上掏出隨身攜帶的水果刀,向身邊其他乘客逐個索要錢財,引起乘客騷動;隨後,兩名英勇的乘客徒手將刀奪下、並制服了該女子(詳見本報5月31日A12版、6月1日A02版報道)。就在大家為這兩名乘客的勇敢之舉贊嘆不已的同時,車站的監控錄像卻記錄下了另外一幕:一名穿著藍色上衣、碎花短裙的女子乘亂將別人的手提包拎走,不知去向,這包屬於一名從江西南昌來武漢轉火車的乘客,包內裝有現金1.1萬元。
  警方發微博尋找“藍花裙”
  昨天下午2點18分,武漢市公安局軌道分局黃金口派出所官方微博“@武漢平安4號線”發文稱,5月30日,在地鐵4號線內,女子持刀搶劫案件發生時,一男子不慎將一個咖啡色的手提包遺失;通過調查取證相關視頻,警方已經初步確定該男子遺失的手提包被一中年女子拎走。與此同時,該微博呼籲視頻截圖中的女子主動與警方聯繫,配合調查。
  昨天下午,記者從黃金口派出所相關負責人那裡瞭解到:5月30日,事發後不久,有一湖南籍葛姓男子找到派出所,稱女子掏出水果刀後,引起了車上乘客的慌亂,車到梅苑站後,男子無暇顧及隨身攜帶的行李,隨其他乘客一同逃下列車,不料,待他再次回到車廂中時,自己的手提包卻無論如何也找不到了。據瞭解,手提包內除了有身份證、駕駛證等重要證件外,還有現金1.1萬元。
  “藍花裙”三次摔倒仍不放手
  5月31日,端午節小長假第一天,地鐵武昌火車站駐站民警蔡秀娟仍然堅守在崗位上。接到葛先生反映的情況後,蔡秀娟主動提出端午節加班查看監控視頻。
  在接連3天反反覆復地查看了地鐵武昌火車站、梅苑站40多個監控攝像頭的相關錄像資料後,一個看似普通的鏡頭引起了蔡秀娟的註意。
  事發當天,10點36分,列車到達梅苑車站,車門打開後,車廂內的乘客蜂擁跑出,過程中,有一名女子在5米不到的距離里先後跌倒了3次。視頻中,這名女子對手中的手提包顯得十分“執著”:3次摔倒後手提包也掉了3次,但她不顧被其他乘客踩到的風險,屢屢伸手將手提包拽回手中。
  “這個人看樣子摔得並不輕,但是怎麼不見她來所里呢?”蔡秀娟心中生出了一個疑問。
  當天事情發生後,先後有5名乘客找到派出所:他們在混亂中跌倒,手腳被擦傷,希望地鐵方面能夠賠償醫葯費,可眼下這名女子,摔得並不輕,卻始終沒來派出所討說法,警察的直覺使得她將註意力額外多地放在了這名女子身上。這個包會不會是她撿來的?
  為了驗證自己的直覺,蔡秀娟選擇了回放武昌站起始站的錄像,她想從茫茫人海裡找出這個“碎花裙”女子登車時的狀態。在一遍遍反覆耐心地追尋中,蔡秀娟終於找到了答案:從地鐵武昌火車站進站時,該女子手中除了有一把藍色摺疊傘、一個紅蓋水瓶和一個黑色雙肩包外,再無他物;而10點38分,女子從梅苑地鐵站走出閘機時,同樣的隨身裝備下,她左手裡卻多了一個男士提包。
  失主願意原諒“藍花裙”
  昨天,記者聯繫到了手提包的失主葛先生,在電話中,葛先生回憶起了當時的情景。
  5月30日10點30分左右,葛先生從地鐵武昌火車站上車,隨後,他在列車第二節車廂找到一個空位後坐下。不久後,他突然看到後一節車廂有乘客匆匆地跑到了自己所在的車廂,其間,還聽到有乘客在喊:“那個人拿著刀子,快點跑。”
  葛先生說,因為當時自己正在玩手機,放在膝蓋上的手提包被其他乘客撞到了地上。為了撿包,他被撞倒在地,手上、腿上被多處踩傷;為了逃命,他放棄了繼續找包。
  10點37分,葛先生匆匆忙忙地隨其他乘客一同從列車上下來,無暇顧及還在車廂中的手提包和行李箱。
  “我下車以後看到好像沒有什麼事情了,就回到車上,車上散落著好幾個背包、挎包,唯獨沒有我的手提包。”葛先生說。
  葛先生今年33歲,老家在湖南嶽陽,一直在江西南昌工作,在工地上主要負責挖坑、搬樹苗,辛辛苦苦一天只能賺到100元左右。葛先生說,由於兒子上學開銷很大,有時為了每天多賺幾十元,常常在工地上連續工作15個小時不停歇。
  “我就是農民工,我賺錢真的很不容易。要是我上車不玩手機就好了……”葛先生在電話中不停感嘆。
  他說,自己身上之所以帶著大量現金,是因為他不僅要把父母親的生活費帶回家,還要參加妹夫兒子的周歲慶典,自己10歲的兒子一個多月前就嚷著要葛先生回家陪過“兒童節”。
  手提包丟失後,葛先生找到派出所的時候,身上除了一部手機,只剩下不到10元現金了。
  “這些錢就是我全部的積蓄,現在積蓄沒了,我還回去幹嘛呢?”懊惱中,葛先生決定返回南昌。6月1日,葛先生找到自己在武漢工作的表哥,買了一張回南昌的車票,帶著派出所開具的身份證明和軌道分局黃金口派出所副所長胡立新借給自己的100元路費,搭火車回到南昌。
  事情發生後,葛先生因為怕年老的父母親擔心,所以一直不敢跟父母說錢丟了,只是說臨時有事回不來。
  “端午節都不回來!”在母親的逼問下,葛先生最終把事情和盤托出,這事讓老人家幾個晚上都沒有睡好覺。
  當被問及如果“藍花裙”送還自己的手提包,葛先生會不會原諒她時,葛先生說:“我會原諒她,只要她下次不要再這樣做就好了。”
  “藍花裙”熟悉梅苑地鐵站
  昨天,記者和派出所民警一同查看了5月30日上午地鐵站內的監控錄像。
  10點28分,這名穿著碎花裙的女子出現在了地鐵武昌火車站,視頻中可以清晰地看到,進站時,女子身上只帶了一把傘、一個水瓶和一個雙肩包;10點36分,該女子在梅苑站走出車廂時,自己隨身物品一樣沒丟的情況下,懷裡卻多抱了一個提包。而這個手提包與葛先生所描述的手提包特征都非常吻合。種種跡象表明,就是視頻截圖中這名女子拿走了葛先生的手提包。
  蔡秀娟告訴記者,女子進出站時均使用一張“武漢通”,由此推測,她應該在武漢市常住。此外,蔡秀娟還分析,這名女子應該對梅苑地鐵站比較熟悉:從列車上逃下來後,多數乘客選擇了走B出口,而是她卻選擇了人少的A出口。
  據觀察,這名女子約有40歲左右,身高165釐米左右,身形微胖。
  如有認識這名女子的讀者在看到本報報道後,請與本報新聞熱線82333333聯繫,或與武漢市公安局軌道交通分局黃金口派出所(聯繫電話:85396154)。
  網友齊呼“圖片好清晰” 律師稱“藍花裙”違法
  昨天下午2點18分,“@武漢平安4號線”官方微博發佈了這條微博後,立即引來了廣大博友的高度關註,大家齊聲提醒“藍花裙”:圖片好清晰,快點把包還回來!
  @新浪湖北: 有誰認識圖中的“碎花裙女子”,請聯繫警察蜀黍!
  @武漢同城會: 希望圖中的女同志儘快歸還不屬於自己的背包,同城君覺得好人一定會有好報的!
  @z小明童鞋z: 想起了去年《武漢晚報》報道的“粉紅女郎”,過程雖然一波三折,但最終結果是好的。估計這位女同志撿包時也是驚魂未定,但再不歸還,可是犯法的。
  @遇見斐常快樂:圖像拍得這麼清楚,這位女同志,你還是自覺點還包吧。
  “藍花裙”趁亂撿拾他人財物的行為從法律上應如何界定?記者就此咨詢了浩天信和律師事務所律師鐘鳴,鐘律師表示,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將他人遺忘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且拒不交還的,受害人可向法院起訴追究侵占者的刑事責任。
  見習記者張揚 記者李紅鷹  (原標題:“藍花裙”趁亂“順手牽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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